圖說:該畫作的真跡鑒定書 達米恩·赫斯特(Damien Hirst)目前正在要求收回一幅自己的畫作,并將其銷毀。關于這幅畫作的所有權一直都存在古怪的爭議。 這幅名為“Bombay Mix”是赫斯特創(chuàng)作于1988年的作品,是他圓點畫早期的例證。赫斯特作為世界上最富有的藝術家,將這幅畫作直接畫在了倫敦富勒姆的確的一棟墻上作為墻紙,當時那棟房子的主人是Jamie Ritblat。 當這間4個臥室的公寓于2005年易手時,畫作仍留在了遠處。新的主人Jess和Roger Simpson用47.1萬英鎊的價格買下了這間公寓。2007年,他們因為這幅畫“不符合他們的口味”而將其剝了下來,并希望能夠出售這幅畫作。但是當他們想要出售時,卻遇到了大麻煩,因為如果沒有赫斯特的公司(Science Ltd。)的真跡證書,這幅畫的真?zhèn)螞]法辨認。 然而,Science Ltd堅持說這幅畫是在多年前Jamie Ritblat搬離公寓時創(chuàng)作的,并說當時赫斯特給了Jamie Ritblat另一個畫布版本,來交換回墻上壁畫的所有權。因此,Science Ltd代表赫斯特應該對壁畫擁有所有權,并拒絕給出真跡證書。因此,近日達米恩·赫斯特就通過Science Ltd表示希望能夠追回這幅畫作。 另一方面,35歲的Simpson女士沮喪地稱:“我們并不喜歡達米恩·赫斯特的作品,我也不覺得這件作品有多么好。我們只是希望能賣個幾千英鎊而已。我也不知道我們現在該怎么辦! |